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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咸阳市“科技副总”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6-04-20 1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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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咸阳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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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科技局,咸阳高新区、咸阳经开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力打好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硬仗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咸阳市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办法》,市委组织部、市委科技工委联合开展2026年咸阳市科技副总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向

重点选派符合现代能化、食品、纺织服装、绿色建材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型显示、高端装备制造、输变电、新材料、现代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光电、氢能、数据、低空经济、人工智能、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培育布局等方向的科技人才

二、支持政策

根据《咸阳市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办法》第六章规定,入选科技副总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项目支持:考核优秀的科技副总牵头申报市级科技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立项支持;科技副总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市科技计划,可不受推荐指标限制。

政策支持:科技副总是工业科技特派员的组成部分,享受咸阳市工业特派员支持政策。

)人事保障:派出单位保留科技副总的人事及工资关系,确认工作业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务、评聘职称。

)配套支持: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通过科技、人才等项目为科技副总提供配套支持。

三、资格条件

(一)科技副总

1)国内高等学校、中央科研机构、部省属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硕士或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参加工作满2年。

2)政治素质过硬,无学术不端或失信记录,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和产学研合作经验。

(二)派出单位

派出单位须为国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

(三)合作企业

咸阳市内注册企业(不含高校院所关联企业),信用良好,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瞪羚企业(含潜在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未来产业领域企业。

2)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3)年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3%的规上企业。

4)不得为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创办或入股的企业。

四、申报流程

登录咸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模板,以合作企业为主体,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提交申报书、合作协议书、资质证明等材料进行初审(截止时间:2026630日)。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报送至中共咸阳市委科技工委(截止时间:2026715日)。

五、申报要求

    ()同一科技人才限报一家合作企业,同一合作企业原则聘任一科技副总。优先选派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紧缺人才。优先选派40周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

)科技人才、派出单位、合作企业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并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纳入失信名单。

)各县市区、咸阳高新区、咸阳经开区加强服务保障,主动对接企业和高校院所,做好政策解读与申报指导。对于没有合作对象的企业和科技人才,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积极撮合高校院所、科技人才与企业开展对接活动,深化产学研合作

)强化廉政监督,严禁请托行为,确保选派工作公平公正。对不正当行为获得的入选结果将予以撤销,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咨询电话:市委科技工委   宋馨雨13335401189

附件:1. 申报材料清单

2. 申报补充说明

3. 信用承诺书

4. 2026年咸阳市科技副总申报书

5. 合作协议书(参考模板)

6. 推荐表


           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咸阳市委科技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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